各专业: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嘉兴南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嘉兴南湖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现就2024年度嘉兴南湖学院时尚设计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研究期限
国创项目分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5年6月。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5年6月。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
3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6年6月。
二、学生申报资格
1.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得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得超过8人。
3.项目负责人:嘉兴南湖学院时尚设计学院四年制2022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2024年即将毕业的学生除外。
5.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研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及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指导教师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根据学校通知,立项项目中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一项国创项目。
四、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
1.申报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否则不予同意申报。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结项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五、项目申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
2.创新训练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3.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名称不得与历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名称雷同。
5.各申报项目团队及指导教师可阅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手册》(见附件7),了解项目相关政策和要求。
六、申报配额(见附件8)
七、学院评审与推荐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时尚设计学院决定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3日下午5:00;线下评审通过学生答辩形式开展,答辩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本次评审结果分成两类,分为“备案”和“推荐”,根据评审打分确定备案项目和推荐项目。
八、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组根据申报要求,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1-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信息表》(见附件4),所属一级学科见附件5。
3.答辩材料及要求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徐老师;联系电话:0573-83628518,外语楼201室。
附件.zip
时尚设计学院
2024年4月26日